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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友好幼儿园:高质量学前教育背景下的办园模式选择

2023-09-23 08:23:54   教育发展网 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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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政府持续、大力的推动下,我国学前教育在近十年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将“幼儿园保教质量全面提高”列入主要目标。《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立足于过程性质量评价这一关键环节,强调着力“完善以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为导向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估体系”“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这表明我国幼儿园教育改革正式跨入“质量时代”。从幼儿园办园以儿童为本的基本立场出发,“儿童友好幼儿园”是高质量学前教育发展背景下办园模式的可能选择。本研究拟对儿童友好幼儿园的核心理念、质量意蕴、基本要素和构建策略等问题展开探讨,以期为幼儿园管理逐步迈向高质量办园治理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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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儿童是行动主体:儿童友好幼儿园的儿童观
      儿童友好幼儿园秉持的儿童观是将儿童视为办园的行动主体,而不仅仅是幼儿园改革发展的受益者。以往,把幼儿园视作成人为儿童打造的“童年乐园”,其底层逻辑是:成人作为成熟的、有经验有能力的正式社会成员,为不成熟的、经验能力不足的未来社会成员——儿童提供适宜的成长条件,以使其更好地社会化。这种缺陷取向的儿童观将儿童和成人置于两极,已被当代儿童研究所证伪。
      儿童不是“形成中的人”,而是“存在着的人”;不是未来社会成员,而是现存社会结构的一部分;不是社会行动的客体,而是社会行动的主体;不是文化的被动接受者,而是文化的主动创造者。这意味着儿童不是被动等待成人为自己提供适宜、契合的成长条件,而是有能力也有权利发表看法,提出意见,参与到包括幼儿园在内的,影响其学习与发展的环境的创建中。基于此,儿童友好幼儿园不是由成人为儿童打造的,而是由成人和儿童一起选择、创设的有利于幼儿自身成长的幼儿园环境。
2.以儿童权利为基:儿童友好幼儿园的教育观
      儿童友好幼儿园实施的是一种权利本位教育(rights⁃based education),即要符合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确立的儿童权利之各项一般原则(包括非歧视原则、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儿童最大限度生命权和发展权原则以及儿童参与权原则),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及教育目的的充分实现。
      具体而言,是指承认所有儿童,无论性别、地域、民族、健康状况等如何,都在机会均等的基础上享有受教育权;办园应符合儿童的最大利益,有助于儿童最大限度得到发展,保护儿童的人格尊严,不得使儿童身心受到任何形式的伤害或凌辱;儿童应有机会就影响到自身的办园事项自由发表看法并得到尊重、考虑和吸纳。在教育目的上,儿童友好幼儿园致力于“最充分地发展儿童的个性、才智和身心能力,培养儿童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如对父母的尊重,对自然的尊重,对儿童自身文化认同、语言和价值观及不同文明的尊重。教育应本着谅解、和平、宽容、男女平等和友好的精神,为儿童过有责任感的生活做准备”。〔1〕
3.儿童民主参与治理:儿童友好幼儿园的治理观
      教育治理的本质是“多元共治”,即政府、学校或幼儿园、班级等利益相关者都应作为主体,民主、平等地参与相关决策。〔2〕通过不同利益主体诉求的充分表达,可及时发现其在不同教育事务上的共识、分歧乃至冲突并妥善处理,从而提高教育决策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品质。民主参与的幼儿园治理强调外部主体(包括家长、社区人士、专家等)和内部主体(主要是儿童、教师、园长)的广泛参与,也有一定的价值导向。这一价值导向的核心无疑应当是儿童。
      因此,民主参与的幼儿园治理必须是儿童友好的,是多元主体围绕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共同决策。若我们承认儿童的教育不仅仅是对未来生活的预备,儿童也是社会结构的一部分并作为社会行动者创造着不同于成人但同样有价值的社会文化,〔3〕那么,就应该在对幼儿园质量的界定中吸收儿童的看法,和儿童一起描绘高质量幼儿园的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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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儿童置于幼儿园办园质量话语的中心

      将儿童置于学前教育质量话语的中心,不仅有利于抓住幼儿园办园的关键,而且有助于从学前教育视角回应当下国家、民族发展对于儿童发展的需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将当代儿童视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经历者、见证者”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指出“促进儿童健康成长,能够为国家可持续发展提供宝贵资源和不竭动力,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因此,以儿童为中心构筑儿童友好幼儿园既是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也是我国幼儿园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之有机组成部分的时代担当。

2.把儿童权利实现作为质量提升的关键
      以往,儿童教育质量常以是否为未来生活做准备、学业成绩提高率、对经济发展支撑的贡献率等标准加以判别,有重工具价值而轻本体价值的倾向。事实上,儿童教育本体价值的实现是其工具价值实现的根本,即只有儿童通过教育获得全面的、充分的发展,才能更好地助益未来生活、学业成绩、经济发展。儿童友好幼儿园将儿童权利的实现作为幼儿园教育质量提升的关键,就是使幼儿园教育质量的支点回归教育的本体价值,进而使儿童教育工具价值的实现更为丰沛、充盈。尽管儿童友好幼儿园的办园主要聚焦于儿童的受教育权,但儿童的受教育权与发展权、最高标准的健康权、受到平等对待的权利、参与权以及从事休闲、游戏、文化艺术活动的权利等儿童应当享有的广泛权利是相互依赖、不可分割的。因此,儿童友好幼儿园的质量提升最终指向儿童权利的全面实现。
3.以多因素整体改进作为质量干预路径
      近年来,我国学前教育改革步伐加快,成效显著,但从策略上看,通常在一段时间集中于某一个“关键要素”进行改革,试图“牵一发而动全身”,带动整个幼儿园教育质量转变。国际教育变革的研究和经验表明,好的变革策略不应仅针对系统中的个别要素,而应着眼于整个系统转型。
       资深教育变革专家迈克尔·富兰指出,学校变革领导的道德使命在于改变大环境,即不单单试图改变学生、教师个体以及学校,还要“胸怀全局”,把目标拓展到地区,乃至社会,致力于改造目前的学校系统。〔4〕儿童友好学校发展的经验证明,整合多因素的系统干预的确是提高学校改进效果的有效路径。〔5〕相应地,儿童友好幼儿园也以多因素整体改进作为质量干预路径,包括帮助儿童做好入学准备,培养能满足儿童需要、支持儿童权利的教师,保障儿童拥有健康安全的环境,尊重儿童权利和利益最大化原则,推广儿童中心的教学方法,鼓励儿童参与互动和幼儿园、班级的运行管理,创造激励性的环境支持所有儿童主动学习,提供支持完整儿童和所有儿童需要且环保的设施、服务,消除基于性别、社会背景的歧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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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健康、文化多元的园所环境
      园所环境是幼儿园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得以开展的物理、心理、文化空间。
      首先,儿童友好幼儿园的环境应能保障儿童的安全、健康发展。获得最高标准的安全、健康条件是儿童理应享有的最基本权利,也是儿童学习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为确保儿童友好性,幼儿园应当为儿童营造安全的物质和心理环境,帮助儿童学习与健康、安全有关的知识、态度、技能,为儿童提供咨询、宣传等方面的健康与营养服务。〔6〕
      其次,儿童友好幼儿园的环境应适宜幼儿发展并有助于幼儿进一步发展。例如,考虑儿童在活动中学习的特点以及全面发展的需要,幼儿园应设立至少四种活动区:大肌肉动作区、戏剧游戏区、艺术和手工区以及安静区,并配以多种多样的户外开放空间。空间要灵活,便于开展多样的活动,要既能支撑教师指导的活动,也能支持儿童自主的活动。〔7〕
      第三,儿童友好幼儿园应反映包括儿童文化在内的多元文化。儿童在创造着独属于儿童群体的文化,同时,“按自己的理解对社会文化加以解释,并将社会文化知识转化或改造为自己的文化,适应自己的需要”,〔8〕进而在已有文化经验基础上成长发展。
2.儿童中心、全纳平衡的课程教学
      儿童友好幼儿园的课程教学首先是以儿童这一学习者为中心的。儿童作为活动的主体积极与教师在观察、探究、倾听、推理、质疑中互动,在教师适宜的指导下和充分的选择自由中实现发展。
      其次,儿童友好幼儿园应成为一个学习共同体,对来自不同背景的所有儿童,无论其性别、阶层、民族及健康状况如何,都一视同仁地对待,实施融合性、全纳性的学习。〔9〕

      第三,儿童友好幼儿园的课程教学是一个平衡的连续体。尽管其试图凸显儿童的中心地位,但绝不可因此弱化甚至忽视教师的作用,而是试图在儿童主动学习和教师适宜指导之间追求一种动态平衡。马斯特森把儿童中心教学视为由儿童发现式学习、儿童主导的学习、师幼共享学习、教师引导的学习和教师主导的学习构成的教学策略连续体。〔10〕这一连续体中的五种教学策略分别代表了不同水平的儿童主导和教师支持的组合,有的策略儿童主导水平更高,有的策略教师支持的权重更大。应根据课程活动的目标要求选择适宜的教学策略,甚至根据一个活动各部分的特点综合运用不同教学策略。相比单一的儿童自主游戏或教师主导的教学,这更符合儿童友好幼儿园课程教学的特质。

3.模范践行、促进变革的园长、教师

      园长、教师所提供的物质、活动、心理条件决定着幼儿园儿童友好性的高低,进而影响儿童友好幼儿园愿景的最终实现程度。高质量儿童友好幼儿园的园长、教师自身首先要成为儿童权利的践行者和促进者,包括知晓并认可儿童拥有众多《公约》所规定之权利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在自身的工作、生活中积极践行对保障儿童权利的承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带动、影响他人理解、实践儿童友好理念。弗兰克尔提出成人在工作环境中推动儿童友好实践应当采取的步骤,〔11〕涉及儿童观的转变、基于儿童友好标准的自我评估、对儿童权利实践的操作化以及儿童主体参与的能力建设等方面,为园长、教师参与推动所在幼儿园更加儿童友好化提供了切入点和落脚点。
4.平等对话、互动互惠的家园社共同体
      儿童友好幼儿园建设的目标之一,便是培育幼儿园和家庭、社区之间的和谐关系。对于儿童友好幼儿园而言,这意味着双方在建立起平等伙伴关系的基础上,持续不断地对话、互惠。如,家庭、社区拥有的丰富物质、人力、场所资源可以弥补幼儿园在试图达成广泛教育目标时面临的教育资源短缺;幼儿园拥有的人员、场地、设施若能适度开放给家庭、社区,也有助于解决某些紧迫问题(如早期儿童的托育)。除了资源层面,教学层面的对话互惠更为核心。家、园、社要充分考虑儿童的信念、知识、活动、态度等,以儿童为纽带彼此促进,并携起手来拱卫其成长。对于家、园、社互惠对话关系的强调,正是对幼儿园、家庭、社区这些微观系统之间互动构成的中间系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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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幼儿园教育工作者及幼儿中普及儿童权利知识
      要构建儿童友好幼儿园,首先,要在幼儿教育相关人士中普及儿童权利知识。“因为儿童权利教育和儿童权利信息的传播对于立法者、政府官员、法官、检察官、警察、医生、教师、保育员和其他儿童工作从业人员,乃至整个社会获取必要的儿童权利知识是必不可少的,也构成缔约国执行《公约》的意识基础和前提。”〔12〕其次,应推动儿童对于自身拥有权利的知晓和理解。儿童越是知晓和理解自身权利,便越有可能自觉地参与保护、主张和实现自己的权利。应“围绕在家庭、在育儿中心、在幼儿期教育方案和其他社区背景中幼儿熟悉的日常问题”,“以适应于儿童的利益、关注和不断提高的能力的方式向他们提供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的实际机会”。〔13〕这项工作应是系统而持续地进行的,最终达到让儿童友好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理念、行动、责任和事业的目标。
2.将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幼儿园发展规划与管理
       幼儿园发展规划是对幼儿园的发展愿景、目标、措施、重点项目等所做的全面、长远、战略性的谋划。过程型规划观强调以规划的制订和实施带动幼儿园管理方式的革新。实践中,要把幼儿园发展规划的制订和管理实践从成人为主转向儿童本位。一方面,落实儿童优先、儿童最佳利益原则,回应儿童关注的问题,保障儿童权利的充分实现;另一方面,积极吸收儿童参与,和成人一起规划、管理幼儿园。不可以儿童能力不足以胜任相关决策为由拒绝儿童参与,或仅让其象征性、点缀式参加。因为,“能力发展应视为一种积极的扶持过程,而不应视为采用限制儿童的自主权和自我表达的独断做法的一种借口”。〔14〕儿童是家庭、社区和社会的成员,尊重儿童的意见和感受理应从生命最早的阶段开始,即便最年幼的儿童,也有权就关乎自身的事务发表意见,并得到慎重对待。
      另外,要意识到,儿童主体能力的释放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成人能否根据幼儿不断发展的能力提供相应的支持与指导。如能否将需要儿童参与决策的事务信息以其能理解的方式提供给儿童,能否选择与其能力相匹配的方式进行沟通。这显然代表了一种全新的儿童工作方式,幼儿教育工作者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和行动才能胜任。由此,儿童友好理念在幼儿园发展规划、管理中的融入将成为幼儿和成人共同成长的过程。
3.在日常教育实践中推广儿童友好方法的使用
      在日常教育活动中推广儿童友好方法的使用是儿童友好理念真正落地所不可或缺的。所谓儿童友好方法,指的是符合儿童表达方式特点的,儿童可以用来更自然地表达自己的看法、经验的手段和工具。相对于成人主要借助口头和书面语言进行表达,儿童更善于通过他们熟悉的活动和可视化的媒介,如游戏、绘画、图示、唱歌等方式进行交流。这不意味着儿童的表达、交流能力更弱,只是和成人不同。如哈特指出的,儿童不具有和成人一样的交流能力,并不意味着儿童无法提供有效信息,而是意味着我们要找到合适的方法让儿童能够充分发挥他们的能力,以对他们而言最舒服的方式说出他们的看法。〔15
      事实上,对于儿童表达方式认识的转变已经促使研究者开发出大量的儿童友好方法,如儿童绘画、儿童拍照、照片引谈等。再如,近年日益受到关注的“马赛克方法”则将观察、访谈等传统研究方法与儿童拍照、儿童导游、地图制作、魔毯等参与式工具结合使用,搜集多样的儿童表达形式与内容,并围绕其展开儿童、教师、家长、专家等多元主体参与的讨论,用以改进实践,〔16〕是一种符合儿童友好幼儿园办园理念、旨趣的综合性方法。
4.职前职后培养一体化加强儿童友好型教师的能力建设
      在国际范围内推动儿童友好学校建设过程中,曾广泛采用将建立儿童友好学校标准作为重要策略的方式。从效果来看,这一策略的确有助于形成愿景,设立目标,建立可测量的指标用于监控进步,但也容易导致过于注重结果或产出,而忽视过程和输入(如材料、设施、高质量的教学等)。忽略了后者,前者将无从产生。整个系统的成功需要众多教育者们的内在动机和技术能力提升,以及目标明确、坚忍不拔地共同工作予以保证。〔17〕换言之,只有园长和幼儿园教师都认同儿童友好理念、拥有建设儿童友好幼儿园的热情、具备开展儿童友好实践能力,儿童友好幼儿园的建设才能走向成功。
      为此,必须在职前教育阶段就在专业课程以及实践教学中渗透儿童友好理念,传授儿童友好方法,并对在职教师开展持续的相关培训,通过职前职后培养一体化提高未来教师和在岗教师的儿童友好实践能力。要特别注重将儿童友好的理念、方法与具体的幼儿园课程内容结合,借助教师专业发展学习、实践教学、高校-幼儿园合作、园本培训等方式,支持、鼓励教师开展基于现场的、工作本位的反思性实践,最大限度地拉近理念和实践之间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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