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仙桃:老师违规补课被处罚,校长被全市通报批评
7月5日下午4时,湖北仙桃市新生街小学教师马某某在解放大道一民居内为本班10名学生违规补课,被市教育局督查专班查获。
经查,马某某,女,汉族,湖北仙桃人,1972年5月出生,大专文化。经研究,将马某某调离原工作岗位,对负有监管责任的校长吴某某全市通报批评,并扣除绩效工资5000元。
依据《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随着“双减”政策的实施,教育部办公厅于2021年7月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对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组织开办校外培训班”“同家长搞利益交换”等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
2022年12月,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教育引导中小学在职教师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规范从教行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和参与违规培训;发现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然而,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情况屡禁不止。针对暑假有可能出现的学科类校外培训需求,多地发出通知,预防在职教师暑期违规补课。
广东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联合制定了《广东省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坚决落实中小学(含公办、民办)在职教师不得违规兼职、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要求,严肃查处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行为。发现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此外,广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暑期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聚焦机构和个人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及各类夏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问题,严防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班、已注销培训机构继续开班、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打擦边球”开展学科类培训等问题发生。
哈尔滨教育部门重申“五个禁止”:禁止在职教师组织学生通过线上、线下或集中自习等方式违规补课;禁止在职教师动员、诱导学生参加自己或同事组办的各类辅导班、培训班;禁止在职教师以家属、亲友、家长委员会名义违规开办补习班或由学生家长提供租借场地为学生违规补课;禁止在职教师、教研员打着中考“命题员”“审题员”的幌子组办“特殊”辅导班;禁止在职教师以“准初一”“ 准高一”的名义开办“抢跑班”组织学生违规补课。
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教育局发布《关于暑假期间严禁在职教师组织违规补课的公告》,严禁在职教师本人或家属组织、推荐、诱导学生在个人居住房屋或租借场所违规补课;严禁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课取酬;严禁在职教师利用工作之便为培训机构或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暑期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进行监督,希望提供被举报人违规补课的时间、地点等详细信息,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